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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按“三先一对照”要求加大新一轮物业对外出租规范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29 16:01:18 浏览量:532次

今年以来,中心认真贯彻《市体育局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暂行办法》(渝体〔2016〕437号,以下简称“437号”)文件精神,在中心物业对外出租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规范管理措施。一是开展了出租物业“四清两补”专项工作,即对出租物业的数量、面积、价格、合同进行清理,同时补手续、补漏洞;二是对中心所有物业进行统一编码,便于租户及中心相关科室进行科学统计;三是清理催收了出租物业历史欠账近100万元;四是重新拟订了出租物业格式化合同;五是按照“总体保持稳定、横向市场对比、中心集体研究”的原则确定了定价机制和招租机制。

时至年底,为了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面对新一轮物业签订合同周期,中心明确了“三先”原则,即“先定价,后出租”、“先合同,后租赁”、“先缴费,后使用”,并通过下发有关物业出租专门文件及会议部署等方式,明确中心产业科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2018年物业出租合同签订等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2018年中心将进一步对照437号文件要求,找差距,补不足。2018年中心对外物业出租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中心出租物业账面原值进行评估;二是积极推动中心出租物业在有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和市级体育产业招租平台进行公开招租;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心出租物业的基础性数据,做到科学、统一、规范;四是进一步加强中心出租物业的功能规划和形象提升,不断提高出租物业档次;五是进一步提升对中心物业租赁户的服务水平,增强和谐感。